關于進一步推動勞動關系“四方協議”制度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妥善處理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轉移接續,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現將在全市實行勞動關系“四方協議”制度。
一、“四方協議”重要意義
隨著新時代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傳統勞動關系管理模式已經無法滿足企業和勞動者的基本需求,企業在市場經濟形勢下經常面臨架構重組、經營不力、轉型升級等狀況,容易造成用人不穩定甚至規模性裁員問題,特別是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因合作協議終止、勞務派遣公司發生重大經營改變導致無法與用人單位繼續合作,導致勞務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承受資金損失、勞動者面臨失業風險,因此,積極引導當前和接續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勞動者共同簽訂協議,實現被裁人員與再就業崗位的精準對接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四方協議”主要內容
“四方協議”主體分別為現在的勞務派遣公司、要接續的勞務派遣公司、原合作的用人單位、所有相關勞動者。四方共同簽訂《勞動關系四方協議》,具體內容包括:
一是當前勞動派遣公司應確保勞動者從本公司提出辭職后,不存在拖欠任何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等問題;
二是當前和續接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勞動者之間沒有任何債務糾紛;
三是續接勞務派遣公司要確保承接的勞動者保持原有崗位,所提供的工資、報酬、待遇與此前一致;
四是勞動者通過與當前和續接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協商,需同意相應安排;
五是用人單位同意承接續接勞務派遣公司派入的原勞動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做好四方需求收集。推動勞動關系“四方協議”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規模性裁員問題出現,是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重要手段。深刻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依托全省勞動用工備案系統,發揮勞動關系協調員作用,對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勞動關系的變化進行實時監測預警,及時掌握實際情況。
(二)架接橋梁,防范四方矛盾糾紛。破解糾紛是“四方協議”落實的根本要求,通過架接起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橋梁,營造“四方會商”局面,明確權責義務,及時溝通協調,盡早盡快防范矛盾升級發酵,有效減少用人單位重新招用人員崗位培訓所帶來的時間成本和管理成本,避免因新員工業務不熟導致的短期生產力下降。
(三)簽署協議,保障四方長效和諧。促進和諧勞動關系是“四方協議”運用的制度保障,協調當前和續接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勞動者簽署正式協議書,將四方損失降至最低,確保我市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附件:勞動關系四方協議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來源: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
撰稿:秦月
校對:王國利
一審:姜健
二審:高城
三審:伊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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