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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工作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述
(一)健全組織機構,責任落實到位
中心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為進一步推進落實2018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成立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召開黨組會議,將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納入全年工作要點統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計劃》和《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并提出把爭取在年度政務公開目標考核評比中取得優秀成績作為全年政務公開的工作目標。
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中心主任擔任組長,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全面組織實施,指定一名副主任專門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成員由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有關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科,負責制定工作計劃方案、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及各項規章制度等工作。健全的組織機構為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落實信息公開,提高服務質量
拓展網站政務公開載體功能。我們利用網站便捷、高效、無時空界限的優勢,充分發揮其作為政務公開載體的功能。在牡丹江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并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年度總結和政府采購預中標和中標公告,對單位的基本情況及業務流程進行了公開。
(三)健全規章制度,實行規范管理
在完善組織領導機構的基礎上,為了確保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中心狠抓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對政務公開工作從認識上、組織上、運作上和管理上進行檢查監督,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加強監督,反腐倡廉,進一步把政務公開工作推向深入。
1、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務公開監督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審批程序》、《重大決策公示和聽證制度》、《社會公開評議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等政務公開制度。做到以制度規范行為,以制度提高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規范化程度。
2、進一步健全了政務公開監督體系,完善了監督制度,強化監督措施,加強了監督檢查。一是政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對公開內容的審核和監督。二是建立走訪調研機制。不定期開展上門走訪、發放征求意見函,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和聯系,了解采購需求,聽取部門意見,研究解決問題。征求各部門對采購質量、合同履行、售后服務等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3、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做到四個結合。一是把政務公開與目標考核相結合;二是把政務公開與社會服務承諾相結合;三是把政務公開與開展政行風評議相結合;四是把政務公開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這樣有力地推動了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收到顯著成效。
首先促進了機關作風轉變,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帶動和促進機關作風的轉變,完善了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架起了和群眾聯系的橋梁,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杜絕了“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不良風氣,形成了“來有迎聲、問由答聲、走有送聲、辦有回聲”和“熱心接待、耐心詢問、細心解釋、誠心幫助、主動服務”的良好風氣。其次促進了機關工作效率的提高。通過實行政務公開,運用多種便于公眾知曉的形式傳遞政務信息,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經常性工作及時公開,動態性工作隨時公開,確保政務公開及時有效。辦事程序由繁到簡,辦事形式由暗到明,促進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1981條,其中在牡丹江政府采購網上公開政府采購公告1058條,中標成交公告801條,特殊公告117條,采購新聞3條,工作動態2條,在牡丹江政府網政務公開欄目下公開中標成交公告203條,無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及制發規范性文件。真正實現了公開采購、陽光采購、透明采購。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8年度我中心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中心201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
(四)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情況
我中心2018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我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進一步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文件精神,深刻領會精神實質,提高思想認識,不斷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和方式方法。
(二)完善政府采購網絡信息。及時、全面公開政府采購制度、程序和工作動態,使部門預算單位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工作情況。公開政府采購招標、中標信息,使采購人和供應商能及時地獲取相關信息。
(三)加強督促檢查,提高公開實效。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自查與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開促廉政,以公開樹政風。
四、下步工作改進措施
(一)統一認識,努力規范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各科室、交易中心及各部門所掌握的政務信息,及時提供,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使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二)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和日常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認真界定是否公開及公開范圍,讓依法應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
(三)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提高信息人員的業務素質。通過參加上級組織的業務培訓或主動學習其他單位的經驗做法等多種途徑,加強相關人員素質的培養和鍛煉,提高工作人員的能力水平。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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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牡丹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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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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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981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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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981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9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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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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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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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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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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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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