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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牡政規〔2020〕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委托、屬地化管理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2020年省政府令第2號),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屬地化管理行政權力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動態調整市政府行政權力事項,經市政府審核,決定取消行政權力事項102項,承接省政府下放、委托行政權力事項15項,下放行政權力事項1項,新調整屬地化管理行政權力事項143項。(另外126項已含在市政府權責清單中,除市政府實施的管理權限外,承接由省政府實施的那部分管理權限)
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的后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好跟蹤督導工作;對承接的行政權力事項,制定行政職權運行流程,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公示辦事指南,提高行政效率。
附件:市政府取消、承接和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抄送:市委各直屬單位,軍分區,師院,醫學院。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
原文下載: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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