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政府職能部門業務能力。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該給企業的給企業,該壓縮的壓縮,該簡化的簡化,真正給企業營造一個寬松充滿活力的發展空間,杜絕多部門執法、重復執法情況。
2、強化政府基層部門服務理念。目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普遍存在上熱下冷、落實力度層層衰減的現象,另外,各部門推進落實不均衡,個別職能部門在處理企業訴求時,對政府出臺的政策理解及應用程度不夠,存在個人傳統觀念認知的偏差,讓企業一件小事跑幾趟,影響工作效率。
3、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要以企業發展現實為基礎。政府相關部門要利用好行業協會等行業專家,為制定政策出謀劃策,從企業可持續發展為立足點,既推動發展又不失監管,盡量簡化申請、申報、備案、審批等手續,盡量壓縮審批時限,最大限度減少前置審批事項。
4、建立“職能部門領導服務月”機制。集中接待,快捷打通企業解決問題的渠道,讓企業發展問題不積壓、不疊加,及時轉辦、跟進、對標,以減少新官不理舊賬的歷史問題發生。
5、提升政府誠信度增強政府公信力。在政府層面,有少數部門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做出的承諾,最后因為歷史、資源等種種原因無法兌現,給招商引資項目造成了種種無法落地的坎,嚴重的影響了政府形象,個別還存在政府拖欠民營企業欠款問題。同時,針對個別不講誠信、不求長足發展、只求占用資源、撈取政府補貼的企業,要加強項目審批監管力度,以免給地方留下一堆歷史問題。
6、構建完整的綜合服務體系。政府相關部門在為企業提供咨詢、企業培訓、引才引智、法律服務、金融服務等服務中,搭建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鏈條,增強公益性和權威性,精準服務,促進企業合規經營發展。
7、建立企業案件匯報直通車制度。當企業發生重大典型案件,應由工商聯企業維權部門代表企業直接向政府相關領導當面匯報,必要時可邀請公、檢、法等司法部門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尋求解決方案,最大限度保護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8、執法部門要嚴格規范涉企執法檢查行為。確保執法行為有法有據、執法合法有效。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不得限制和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9、執法部門要充分運用柔性執法手段。執法部門要做到執法規范、裁量公正、處罰公平,讓企業和員工在具體執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持執法檢查是推動企業規范經營的原則,靈活運用說服教育、行政指導、行政約談、提醒告誡等柔性執法手段,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預,剛柔并濟提升執法效果。
10、對民營企業建立首次容錯機制。對企業首次產生的輕微違法行為,在企業整改并作出守法承諾后,不予行政處罰,讓執法更有溫度。同時建立困難企業罰款暫緩繳納機制,因特殊情況而不能按時繳納罰款的困難企業,經申請后可以暫緩或分期繳納罰款,從而緩解企業實際困難。
11、要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執法與服務要有機統一,推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行政執法檢查過程中應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介入,在專業行業及特殊行業領域的執法檢查中,利用第三方專業性的檢查、評價、結論助力執法檢查的合規、合法性,從而更彰顯行業的公平性。
建議人:陳國會
界別:工商聯
職務:省政協委員、市工商聯副主席
聯系方式:13009888899
來源:市委市政府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
撰稿:趙曉斐
校對:姜錫峰
一審:趙曉斐
二審:姜錫峰
三審: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