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廳當值領導、工作人員不在崗、用語不規范、大廳群眾排隊人數過多等問題
1、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3月19日,省暗訪組暗訪時確時存在帶班領導李莉(出入境管理大隊大隊長)因支隊開會不在崗,窗口民警田金強因休假連續2天不在崗問題;工作人員用語不規范、照相室排隊人數較多情況屬實。
2、整改情況。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強窗口標準化建設,著力提高服務規范化水平,加大窗口服務作風整頓力度,嚴查重處窗口服務突出問題,并責成相關人員作出深刻檢討,充分認識自身存在的問題。落實《出入境辦證大廳應急預案》,加強對接待量急劇增長、軟、硬件故障、影響或可能影響接待工作事件的處置。
二、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辦理中心2號、4號、5號窗口無人在崗問題
1、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3月19日,暗訪組暗訪時2號窗口輔警人員高繼芳拿著水杯去添加熱水,并去洗手間,這期間沒有讓同事替班;4號、5號窗口為業務擴展預留窗口,無人在崗情況屬實。
2、整改情況。市公安局進一步明晰窗口職責,顯示屏上標識“預留工位”字樣,有效避免群眾誤解。嚴格按照窗口服務要求,落實AB角服務制度。安排領導在辦理中心帶班,帶頭接待服務群眾,保障中心工作時間和接待秩序,杜絕空崗情況。
三、海林市人民法院柴河法庭指示牌標識被膠帶纏上,法庭辦公樓也無標牌,只有“人民法庭”字樣,是何原因并無告示問題
1、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2018年12月24日,省高院下發《關于在農墾林區和伊春大興安嶺林區法院機構改革中設立更名撤銷人民法庭的決定》(黑高法〔2018〕286號),海林市人民法院柴河人民法庭被撤銷,省院緊急通知要求柴河法庭于2018年12月27日17:00前必須摘牌。柴河人民法庭共有辦公樓牌和指示標牌兩塊牌子,法庭接到通知后,立即摘掉辦公樓牌。指示牌標識為整體構造,拆除難度大,故將柴河法庭指示牌用膠帶纏上。
2、處理決定。針對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領導小組法治環境專項組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海林市紀委派駐法院紀檢組高度重視,派專人到柴河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對相關負責人郭玉潔給予第一種形態處理,要求立即整改。
3、改進措施。目前,被膠帶纏上的法庭指示牌已被拆除,并在明顯位置張貼了相關公告,向轄區群眾說明法庭撤銷情況。海林市人民法院已制作公告板,向涉及上述情況的柴河鎮和長汀鎮轄區群眾告知法庭已撤銷及繼續受理案件等事宜。
四、林口縣公安局民警楊永彬駕駛單位號牌黑C0685警制式警車疑似超速和家屬搭順風車問題
1、調查核實情況。經核查,2019年4月3日上午,受單位指派,林口縣公安局民警楊永彬著警裝駕駛單位號牌黑C0685警制式警車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將林口縣刁翎鎮邢某某家耕牛被盜案提取的生物檢材送檢。返程時搭載正在牡丹江市出差妻子欒偉麗回程。在牡丹江至林口G11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楊永彬未注意到駕駛的警車有超速行為,機動車信息查詢號牌黑C0685警警車沒有違章信息。
2、處理決定。林口縣公安局鑒于楊永彬存在駕駛警車超速行駛、公車私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關于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辦法(試行)》第七條、第八條(一)項、第九條(一)項之規定,決定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處理,對楊永彬提醒談話。
3、改進措施。林口縣公安局進一步深入開展特權車輛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專項監督執紀活動,對全局警用車輛管理使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度,加強對全局民警、輔警監督。
上述問題,反映出繼去年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以來,在持續的高壓態勢下,一些部門、單位依然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窗口服務不優、紀律作風不嚴等問題。這充分說明個別單位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堅持不懈地把作風整頓抓在手上,也說明個別單位和人員對紀律約束置若罔聞,對作風頑疾視若無睹。對此,全市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覺悟、把準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動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具體化、規范化、常態化,堅決反對和抵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作永遠在路上的堅韌,鍥而不舍抓好作風整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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