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龍江森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門,中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及相關政策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職稱評審工作于7月啟動,高級職稱評審時間由省里統一安排(附件),其中已經下放的高級職稱以及中級職稱評審時間由各地各單位自行安排(高級職稱評審時間須提前一周上報省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評審及結果確認工作應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參評人員所有申報材料認定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任職資格從2024年9月1日開始計算。
二、各地各部門要統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研究制定“評聘結合”過渡辦法,根據崗位管理核定的各層級專業技術崗位空額情況,合理確定推薦參評人員數量,有效解決待聘人員“存量”與待評人員“增量”問題,逐步實現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結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師學院等自評直聘事業單位須嚴格按崗位空額評審,組織實施崗位聘用工作。
三、各級評審委員會組建部門在本系列(專業)年度評審通知中要明確所執行的評價標準,做好改革前后新舊標準的過渡銜接和政策解讀工作。從今年開始,中小學教師、黨校教師系列(專業)職稱評定執行新修訂的評價標準。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省人社廳官網“職稱評審”專欄查閱評價標準。
四、積極推進職稱評審與重點產業發展有序銜接,從今年開始,將大數據、智能制造、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數字化管理等新興數字專業納入信息技術工程專業評審范圍;將網絡生態治理納入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系列評審范圍;將創意設計納入工藝美術系列評審范圍;將冰雪建造納入建設工程專業評審范圍;將冰雕藝術、雪雕藝術等納入藝術系列評審范圍。
五、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支持數字人才參加黑龍江省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經我省培訓機構培訓合格、通過評價機構考核合格取得初級、中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人員,由省人才服務中心按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專業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稱資格,通過“黑龍江省職稱服務平臺”頒發電子職稱證書。
六、適時啟動龍江工程師學院碩士畢業生職稱認定工作,按照《關于龍江工程師學院貫通工程類專業學位碩士培養與工程師職稱資格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黑教聯〔2023〕20 號),由龍江工程師學院按規定程序通過“黑龍江省職稱服務平臺”為學習成績和專業實踐考核“雙合格”的碩士畢業生授予工程師職稱資格,資格授予日期一般為畢業年度的7月1日。
七、翻譯系列職稱評審按照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年度評審通知有關要求執行,具體可關注國家外文局官網及“CATTI中心”微信公眾號;蒙語翻譯和蒙醫、蒙藥專業人員職稱評審繼續委托內蒙古自治區評審,具體可關注自治區有關評審通知。申報材料由省直主管部門或市(地)人社部門在收取材料截止日期前至少10個工作日將申報材料報送省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今后不再另行通知或提示。
八、進一步規范全省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備案工作,從今年開始,各市(地)人社局、承接高級職稱評審權限的中省直企事業單位及聯合評審委員會應在評審結果確認后1個月內,將評審結果向省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備案,備案結果作為事業單位辦理崗位聘用的依據之一。備案需提供備案報告、任職文件、人員名冊,我廳將隨機對評審情況進行抽查,未按規定備案的,不予上傳至人社部職稱查詢平臺。
九、嚴格執行誠信守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申報人員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業績成果及相關佐證材料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實行“一票否決”,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期限內取消職稱及崗位晉升資格,同時追究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十、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各級評審委員會組建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和甄別,未經授權或批準冠以“中國”“全國”“××部(委、局)”“黑龍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機構設立的項目、課題,開展的評比、比賽獎項,以及會議交流經驗(含出具的證明)等形式成果,原則上不予采認。各級評審委員會組建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對申報人員參評資格和評審材料進行逐一審核,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材料的工作要求,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要及時退回并告知原因。
十一、各級人才服務機構要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民營企業職稱工作助力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黑人社發〔2024〕9號),主動公布政策咨詢及服務電話,嚴格執行申報材料目錄清單制度,根據呈報材料時間采取網上預約、分時段、分批次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收取材料;對于參評人員及報送材料較多的人事代理機構或用人單位可采取上門服務的方式,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十二、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準確把握政策標準,優化服務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做好申報推薦、材料審核、評審管理、公示確認等相關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評審環境。以往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我省規定執行。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7月22日
來源: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撰稿:馬靜
校對:董虎誠
一審:馬靜
二審:楊鐵峰
三審: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