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理整治變相行政許可工作部署要求,現(xiàn)將我單位清理整治變相行政許可結果承諾如下:
按照職權法定原則,全面對照《黑龍江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的規(guī)定要求,認真組織清理整治行政許可清單之外以備案、登記、注冊、年檢、年報、證明、目錄、計劃、規(guī)劃、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的變相設定或實施的行政許可行為。經認真組織排查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變相設定許可事項或變相實施許可行為。
牡丹江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4日
來源:政策法規(guī)科
撰稿:李塞鴻
校對:陳宇
一審:秦衛(wèi)華
二審:李塞鴻
三審: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