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關于印發《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行為用語規范》《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語言規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防辦,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現將《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行為用語規范》(附件1)、《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語言規范》(附件2)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牡丹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
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行為用語規范
第一條 為規范全市人防系統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人防行政執法水平和執法效能,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全市人防系統的執法人員在進行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公務活動過程中應當遵守本規范。
第三條 各級人防部門負責本規范的組織實施;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組織實施本規范的第一責任人。
上級人防部門及其執法機構負責對下級人防部門執行本規范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第四條 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檢查時,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身份。
第五條 經初步調查核實,發現當事人不存在違法行為的,執法人員應當對其配合執法檢查的行為表示謝意;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或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進行法制教育。
第六條 執法人員不得通過引誘、欺詐、脅迫、暴力等違反法定程序的手段進行調查取證。
第七條 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中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y一著裝,穿著整齊,保持工作服的整潔;
(二)人防胸牌標志佩戴在上衣左口袋上沿正中處;
?。ㄈ┐┖谏ば蛏钭厣ば?;
?。ㄋ模┎坏没齑┎煌竟澋墓ぷ鞣坏门隆⒊☉?、卷褲腿、上翻衣領;
?。ㄎ澹┠行詧谭ㄈ藛T不得留長發、大鬢角,不得蓄胡須、剃光頭;女性執法人員不得披散長發,不得化濃妝,不得佩戴夸張的飾物。
第八條 執法人員應當妥善保管執法證件、執法工作服及人防胸牌,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工作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人防行政執法工作崗位時,執法證件及胸牌應當上交。
第九條 執法人員應當舉止端莊,態度和藹。執法時不得袖手、背手或將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煙、吃東西,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鬧。不得推搡或手指當事人,不得與當事人有肢體沖突。
第十條 執法人員在接聽舉報電話或者接待群眾來訪時,應當使用普通話,注意音量適宜,文明禮貌。對屬于職權范圍內的舉報,應當及時處理;對不屬于職權范圍內的舉報,應當向對方說明理由。解答問題、辦理咨詢時應當符合政策法規,對于不清楚的問題不得隨意發表意見,并做好電話記錄。
第十一條 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檢查或者執行其他公務時應當使用文明規范用語,應當清晰、準確、得體地表達執法檢查或其他意圖:
?。ㄒ唬┝撩魃矸輹r:我們是×××(單位)執法人員,正在執行公務,這是我們的證件,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
?。ǘ┳鐾旯P錄時:請您看一下記錄,如屬實請您簽字予以確認;
?。ㄈ┗卮鹱稍儠r:您所反映的問題需要調查核實,我們在×日內調查了解清楚后再答復您;您所反映的問題不屬于我單位職責范圍,此問題請向×××(單位)反映(或申訴),我們可以告訴您×××(單位)的地址和電話。
?。ㄋ模﹫谭ㄟ^程中遇到抵觸時:根據法律規定,您有如實回答詢問、并協助調查(或者檢查)的義務,請配合我們的工作,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意見,我們愿意接受監督。
(五)告知權利義務時:根據法律規定,您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您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果您對行政處罰(理)決定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Y束執法時:謝謝您的配合;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第十二條 調查、辦案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調查內容、案情及被調查人隱私或單位商業秘密等相關情況。及時對書證、物證進行整理歸檔,并妥善保存。除辦理案件外,執法人員不得動用被暫扣或者作為證據登記保存的物品。
第十三條 執法人員應當模范遵守工作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政紀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時限要求,實施行政執法行為。不得推諉或者拒絕履行法定職責,不得濫用職權,不得越權執法,不得以權謀私。
第十四條 執法人員不得以各種名義索取、接受行政相對人(請托人、中間人)的宴請、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以及其他消費性活動,不得向行政相對人借款、借物、賒賬、推銷產品、報銷任何費用或者要求行政相對人為其提供服務。
第十五條 執法人員不得參與和職權有關的各種經營性活動,不得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經營性活動提供便利條件,不得在被管理單位兼職。
第十六條 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執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
?。ㄒ唬┦切姓谭ㄊ马棶斒氯嘶蛘呓H屬的;
(二)與行政執法事項有利害關系的;
?。ㄈ┡c行政執法事項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
第十七條 執法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隱瞞、包庇、縱容違法行為,不得為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開脫、說情。
第十八條 非因公務需要,執法人員不得在非辦公場所接待行政相對人及其親屬,不得單獨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
第十九條 違反本規范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后果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全市人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語言規范
一、總體要求
人民防空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牢記為民執法、理性執法、文明執法、服務型執法理念,樹立禮貌待人、真誠服務的意識,做到態度和藹、語言文明、耐心細致、服務周到。
二、接待用語規范
1.“您好”、“請進”、“請坐”、“謝謝”、“再見”;
2.“請問您有什么事”、“您要辦什么事”、“您要反映什么問題”、“您要找哪位”或“我能為您做些什么”;
3.“請坐,請您談談詳細情況”、“請問您有什么資料嗎”;
4.“請稍等,我記錄一下”、“請稍等一下,我正在將您反映的事件進行登記”;
5.“請問您的姓名、職業、住址”、“請問您是否方便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向您回復”;
6.“對不起,讓您久等了”、“對不起,我離開一會兒。請您稍等片刻,我馬上就回來”、“對不起,剛才我沒有聽清楚,請您重復一遍好嗎”;
7.“您的事我們一定會盡快辦理”、“您的意見我們將認真對待和處理”、“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將盡快研究并給您答復”;
8.“請稍等,我馬上給您辦理”、“請您先別著急,有什么事慢慢說”、“請您先等一下,我先看看材料”;
9.“這是法律規定,請理解和配合”、“請您仔細聽我說,這事是這樣的……”;
10.“別客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您的提議很好,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11.“這是回執,請您收好”、“請問您還有其他事情嗎”;
12.“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謝謝,再見”、“請慢走”。
三、執法用語規范
1.亮明身份:“您好!我們是XX省/市/縣(市、區)XX(單位)的執法人員”;
2.出示證件:“這是我們的執法證件,請過目”;
3.說明目的:“您好,我們想了解(調查)以下XX方面的情況(事實)。請您介紹一下”、“現在對您(單位)XX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檢查),請予以配合”;
4.核實情況:“請問負責人是哪位”、“請出示一下您(單位)的有關證件”;
5.申請回避:“如果您(單位)認為調查人員對案件有利害關系或具有其他依法應當回避的情形的,您(單位)可以申請要求我們(其中一人或兩人)回避”;
6.調查取證:“為查清事實,我們需要對現場進行實地查看、拍攝取證,并就XX事項向您進行詢問,請予以配合且如實回答”;
7.核對筆錄:“請您仔細核對一下現場調查筆錄(詢問筆錄)的記錄內容并簽字,如果和您說的一致,請在下列空白處簽上‘以上筆錄我已看過,和我所說一致’,并簽上您的姓名和時間”;
8.確認簽字:“這里有一處書寫涂改處,請您簽名或按上您的手印”、“請您核實,如無誤,請簽字”;
9.事先告知:“您(單位)依法享有陳述、申辯權利,請在 XX月XX日前到XX(單位)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您(單位)依法享有聽證權利,如果要求聽證,請在XX月XX日前向XX(單位)提出,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10.決定送達:“這是對您(單位)XX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請您仔細核對。如無異議,請簽字”;
11.告知救濟權:“如果您(單位)對處罰有異議,可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起六十日內向XX(單位)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2.整改落實:“您好!我們是XX省/市/縣(市、區)XX(單位)的執法人員,我們XX月XX日給您(單位)下達的《整改通知書》上所列您(單位)的XX違法行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改正,我們現將對您(單位)采取XX的措施”。
本規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來源:
撰稿:
校對:
一審:
二審:
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