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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1年1月2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市政府政務工開工作相關規定要求,編制《牡丹江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2020年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并附相關統計表等。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報告電子版通過牡丹江市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公開。如有疑問請與牡丹江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聯系(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區太平路300號;郵編157000;聯系電話:0453-6277115)。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從自然資源管理實際出發,不斷完善公開內容,改進公開渠道,落實公開責任,有效提升了自然資源工作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突出抓好征地信息、建設用地審批、土地供應等信息公開等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扎實推進責任落實。為加強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年初,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對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同時,明確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的責任分工,主要負責網上公開、局內及基層所政務公開、對外信息報送等事項,實現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機構、辦公場所、工作人員的落實。為做好自然資源系統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在公開內容上做到重點領域信息與一般政府信息兼顧,在公開方式上做到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并舉,在公開途徑上做到網上公開與其他公開結合,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有效推進。
(二)突出公開重點,不斷提升政務公開質效。按照局政務公開年度工作安排,突出抓好三個重點環節。一是抓好重點工作的公開;二是抓好土地、礦產資源出讓信息的公開。通過中國土地市場網、牡丹江日報、自然資源門戶網站、局政務公開電子屏幕等媒介公開發布土地、礦產出讓信息。三是抓好征地補償信息公開。嚴格履行公告、告知、論證等程序,保證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三)豐富公開載體,切實把信息公開到位。一是規范大廳建設保公開,通過設立行政審批大廳,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次性收費、限時辦結”的運行方式,政務公開效果明顯。二是創新審批模式促公開。推行網上審批,并將審批結果主動通過網站、郵件等方式公開和反饋。三是借助各類載體廣公開。發揮門戶網站、信息、簡報、12336等載體作用,拓寬公眾參與和了解渠道,形成全方位的公開體系。
(四)完善公開機制,提高依申請公開效率。修改完善了《牡丹江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暫行辦法》,優化了政府信息公開流程,進一步明確了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辦理環節、答復方式等。按照省廳要求統一制作了依申請公開申請表、受理單、督辦單,規范了答復格式和標準文本,做到答復結果統一規范、有據可查。根據工作職能,對應由我局承擔的依申請公開事項及時分解給相關承辦科(室),并要求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對不符合公開要求的申請事項,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對不屬于我局事權范圍內的申請,幫助申請人指明其他相應渠道辦理。2020年,共發布信息共1064篇,地質環境1條、地質預警2條、規范性文件22條、政策解讀4條、不動產政策法規70條、其他96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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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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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38 |
減少3 |
0 |
其它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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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46 |
增加77 |
46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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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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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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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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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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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2 |
81.4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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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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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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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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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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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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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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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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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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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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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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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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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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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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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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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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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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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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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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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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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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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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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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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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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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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定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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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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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3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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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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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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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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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結果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結果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結果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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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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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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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2020年牡丹江市自然資源局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要求和社會公眾需求還有差距。公開內容的深度、廣度不夠,公開具體措施和效果還不夠,過程公開的較少;在網站欄目上仍需要進一步調整優化;在網站查詢、下載功能上仍需完善;在政民互動交流上仍需進一步改進和加強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一是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完善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繼續推進征地信息、公共資源配置、重大項目批準和實施等方面信息公開工作,并持續做好財政預決算;二是拓寬公開渠道,充分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作用,同時深化與各新聞媒體的合作,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公眾參與工作,保障公眾知情權;三是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工作體制和機制,在政務公開的過程中要加大對群眾反映意見建議的收集整理、整改落實和反饋,同時,要積極探索和擴大老百姓有序參與、監督政務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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