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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統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6年,我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制度,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況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努力推進非涉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系統化和標準化,便于社會公眾查詢統計信息。
一是突出了統計部門職能作用,認真履行統計職責,準確把握統計數據,提供咨詢服務。我局全力做好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工作,為全市領導進行科學決策提供高質量的統計服務,結合全市實際,研究完善反映我市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指標監測體系,切實把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全局一個工作重點。
二是按照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統計咨詢”工作職能由我局下屬單位市統計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一年來向全市各界提供統計數據近2000多人次、5萬多筆,收到了較好效果,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
三是按照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礎上,本著公開、透明、便于監督的原則,結合統計執法和管理工作實際,結合《行政許可法》和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完善了政務公開制度,確定了對外、對內公開內容。除統計信息外,對統計執法和監督過程、部門算度預算和決算有關情況的說明等均進行公示,并實行了服務承諾,明確了辦事程序、辦理依據,規定了承諾內容、辦理標準、辦理時限等,方便群眾隨時查問。
四是通過各種方式方法及時準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主要包括網絡、新聞媒介、電話咨詢、接待來訪等各種方式。我局利用網絡實現統計信息的廣泛、快捷、方便的公布。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公開管理系統,及時錄入工作動態、政務信息和非涉密文件,及時對公開內容進行更新,補充。在信息發布中,嚴格按要求進行排版,統一字型、字號。同時,我局還確定了綜合科、信息中心作為對外提供統計數據和信息的專門科室,提供詳細的統計數據資料,接待索要統計數據和統計材料的單位和人員。尚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未接到關于信息公開方面的投訴,未因信息公開發生泄密事件,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是在局內工作中,有固定的政務公開形式。通過統計系統OA辦公自動化系統這個平臺,對干部人事任免、機關考核和獎懲等以電子公告形式及時予以公布。同時,加強系統內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時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6年,我局通過局外網和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包括機構職能(機構設置、機構職能、領導介紹、機構信息)、行政權力、法律法規、部門文件和統計數據。在統計信息網發布局內信息動態280余篇,縣(市)區信息動態400余篇;省局統計信息網發布動態30篇,統計分析10篇;市委市政府兩辦信息科發布信息200余條,各類文件43份,微信平臺發布信息30余條。
此外,我局還通過多種方式公開政府信息。2016年,通過市級主要新聞媒體發表統計新聞稿數十篇/條。主要發布年度、季度、月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解讀經濟形勢,對統計數據進行宣傳和解釋。與此同時,我局還編輯出版了《牡丹江統計年鑒—2016年》、《牡丹江統計監測月報》、《牡丹江統計提要—2015專供》和《牡丹江統計提要—2015》以及各種統計宣傳手冊等統計信息進行了發布。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及咨詢情況
我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1個。受理機構:牡丹江市統計局辦公室(電話:0453-6560789、6560796;電子郵箱:mdjtjjrjk@163.com)。
2016年,我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未有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我局沒有任何政府信息公開收費項目,因此沒有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存在減免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申訴情況
2016年,我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條例》的要求和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2017年我局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是進一步完善各項政務公開工作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我局政務公開相關制度,重點明確依申請公開的內容、程序、時限、責任、考核等事項,通過實踐找出制度、規定的漏洞和不足,積極增補,同時加強督導檢查,促進我局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加強門戶網站建設,提高公開實效。繼續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努力為社會提供服務。同時根據工作實踐,尋求各種類別信息與公開途徑的關聯規律,確保未來信息公開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在依申請公開工作量進一步加大的情況下,努力依法為申請人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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