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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氣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現將牡丹江市氣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工作情況 2016年,牡丹江市氣象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以及黑政辦發〔2016〕53號、牡政辦發〔2016〕22號文件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下發了《牡丹江市氣象局2016年黨務政務公開實施方案》(牡氣發〔2016〕25號),進一步提高黨務政務工作的透明性,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依法行政。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自《條例》實施以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正常開展。2016年牡丹江市氣象局在政府門戶網站、黑龍江省氣象局網站和牡丹江市氣象局內部公開欄等方式進行公開。2016年,我局公開各類政府信息401條(含每日天氣預報信息);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28條,政務微信公開365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8條。
三、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情況 2016年,牡丹江市氣象局在黑龍江省氣象局網站牡丹江欄公開《牡丹江市氣象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牡丹江市氣象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牡丹江市氣象局權責清單》和氣象服務市場臨管對象分類名錄庫及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不存在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等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為方便社會公眾查詢了解我局相關的政務信息,我局在牡丹江市政府門戶網站上開通了依申請公開專欄進行依申請公開,對部分不予公開的相關資料則按照規定未予公開。2016年,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五、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今年沒有發生群眾申請行政復議、質疑、投訴、訴訟等問題。
六、制度建設情況 2016年,牡丹江市氣象局印發《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牡氣函〔2016〕3號),《牡丹江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牡氣函〔2016〕36號),《“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制度和細則》(牡氣函〔2016〕88號)和《牡丹江市氣象局政務公開目錄》(牡氣函〔2016〕34號)。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明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及時性以及制度建設方面仍需進一步推進。
2017年,我局將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緊密結合我局實際情況,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意識。繼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教育,認真學習《條例》及相關文件,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知識,切實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重大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公開理念,切實增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健全主動申請和依申請公開等工作細則,加大落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年度報告制度、監督和考核機制等力度,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三)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梳理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細化分類、規范表述,特別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相關配套的規章制度的實施在做好各類信息公開,使信息公開內容更加符合群眾的需求。
(四)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加大技術、資金、人員投入,充實網站功能,強化在線服務,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重要作用。
2017年3月20日
來源:市氣象局
撰稿:市氣象局
校對:市氣象局
一審:市氣象局
二審:市氣象局
三審: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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