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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政府采購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將市政府采購中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責任落實到位
采購中心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為進一步推
進落實2016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成立了市政府采購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年初有計劃地召開黨組會議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政務公開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納入全年工作要點統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計劃》和《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并提出把爭取在年度政務公開目標考核評比中取得優秀成績作為全年政務公開的工作目標。
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中心主任擔任組長,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全面組織實施,指定一名副主任專門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成員由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有關政務公開的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科,負責制定工作計劃方案、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及各項規章制度等工作,并提請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機構會議和專題會議,研究、檢查、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健全的組織機構為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強學習培訓,提升意識水平
今年學習培訓以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2013年牡丹江市政務公開要點》為重點,并結合《政府采購法》、
《招投標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購相關業務培訓,增強了中心工作人員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隊伍建設取得全面進步,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通過學習培訓,使中心人員掌握了政務公開的原則、范圍、政務公開信息的審批流程、填報方法等內容,進一步增強了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提升了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識和水平,較好地完成了政務公開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落實信息公開,提高服務質量
拓展網站政務公開載體功能。我們利用網站便捷、高效、無時空界限的優勢,充分發揮其作為政務公開載體的功能。一是在牡丹江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并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年度總結和政府采購預中標和中標公告,對單位的基本情況及業務流程進行了公開。
四、健全規章制度,實行規范管理
在完善組織領導機構的基礎上,為了確保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中心狠抓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對政務公開工作從認識上、組織上、運作上和管理上進行檢查監督,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加強監督,反腐倡廉,進一步把政務公開工作推向深入。
1、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務公開監督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審批程序》、《重大決策公示和聽證制度》、《社會公開評議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等政務公開制度。做到以制度規范行為,以制度提高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規范化程度。
2、進一步健全了政務公開監督體系,完善了監督制度,強化監督措施,加強了監督檢查。一是政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對公開內容的審核和監督。二是建立走訪調研機制。不定期開展上門走訪、發放征求意見函,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和聯系,了解采購需求,聽取部門意見,研究解決問題。征求各部門對采購質量、合同履行、售后服務等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3、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做到四個結合。一是把政務公開與目標考核相結合;二是把政務公開與社會服務承諾相結合;三是把政務公開與開展政行風評議相結合;四是把政務公開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這樣有力地推動了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收到顯著成效。
首先促進了機關作風轉變,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帶動和促進機關作風的轉變,完善了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機制,架起了和群眾聯系的橋梁,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杜絕了“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不良風氣,形成了“來有迎聲、問由答聲、走有送聲、辦有回聲”和“熱心接待、耐心詢問、細心解釋、誠心幫助、主動服務”的良好風氣。其次促進了機關工作效率的提高。通過實行政務公開,運用多種便于公眾知曉的形式傳遞政務信息,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經常性工作及時公開,動態性工作隨時公開,確保政務公開及時有效。辦事程序由繁到簡,辦事形式由暗到明,促進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推進 “五公開”情況
中心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重要決策程序,在重大決策、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項目進展和結果上執行公開。全面建立問責機制,嚴格落實權責清單,規范內部管理,營造“依法行政、規范決策”的氛圍。
六、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市政府采購中心建立《牡丹江市政府采購中心政務輿情回應制度》,針對社會關心的輿情問題,給予積極的回應,并能妥善處理政務輿情突發情況。
七、市政府采購中心職能
市政府采購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市本級和行政區內(部分)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集中采購工作。
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止2016年12月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1603條,其中在牡丹江政府采購網上公開政府采購公告973條,預中標公告336條,中標成交公告241條,動態新聞53條,在牡丹江政府網政務公開欄目下公開中標成交公告168條,無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及制發規范性文件。真正實現了公開采購、陽光采購、透明采購。
九、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6年度我中心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中心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十一、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中心2016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
十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1、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進一步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文件精神,深刻領會精神實質,提高思想認識,不斷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和方式方法。
2、完善政府采購網絡信息。及時、全面公開政府采購制度、程序和工作動態,使部門預算單位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工作情況。公開政府采購招標、中標信息,使采購人和供應商能及時地獲取相關信息。
3、加強督促檢查,提高公開實效。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自查與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開促廉政,以公開樹政風。
牡丹江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配圖表說明
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牡丹江市政府采購中心
填報人:呂雅暉 聯系電話:6258066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主要公開載體或 需要說明的情況 |
一、主動公開總體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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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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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條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件 |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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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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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條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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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二、推進“五公開”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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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行政決策公開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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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決策征求社會意見數 |
件 |
|
0 |
2. 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數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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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經法制部門合法性審查文件數 |
件 |
|
0 |
(二)推進決策執行和落實公開情況 |
— |
— |
|
公開重大決策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信息數 |
條 |
|
0 |
公開的審計結果信息數 |
條 |
|
0 |
(三)推進管理公開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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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開取消、下放、調整行政權力事項 |
項 |
|
0 |
2. 公開保留行政權力事項 |
項 |
|
0 |
(四)推進服務公開情況 |
— |
— |
|
1.是否建立網上辦事大廳 |
— |
|
0 |
2.是否公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
— |
|
0 |
三、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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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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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開2016年預算信息部門數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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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公開2015年決算信息部門數 |
個 |
|
0 |
(二)市場監管信息公開情況 |
— |
— |
|
1.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情況 |
個 |
|
0 |
2.公開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旅游市場、知識產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監管執法信息情況 |
條 |
|
0 |
(三)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情況 |
— |
— |
|
1. 公開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實施,以及在線監測、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執法信息數 |
條 |
|
0 |
2. 公開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數 |
條 |
|
0 |
(四)公開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方面的經濟社會政策數 |
件 |
|
0 |
(五)公開國有企業運營監管信息數 |
條 |
|
0 |
(六)公開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數 |
條 |
|
0 |
(七)公開環保信息數 |
條 |
|
0 |
(八)公開面向轉移落戶人員服務信息數 |
條 |
|
0 |
(九)公開減稅降費信息數 |
條 |
|
0 |
(十)公開扶貧信息數 |
條 |
|
0 |
(十一)公開社會救助信息數 |
條 |
|
0 |
(十二)公開就業創業信息數 |
條 |
|
0 |
(十三)公開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數 |
條 |
|
0 |
(十四)公開教育信息數 |
條 |
|
0 |
(十五)公開醫療衛生信息數 |
條 |
|
0 |
(十六)公開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數 |
條 |
|
0 |
四、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0 |
(三)建議提案信息公開情況 |
— |
— |
|
1.公開辦理結果數 |
件 |
|
0 |
2.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復文數 |
件 |
|
0 |
五、依申請公開等工作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0 |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
0 |
六、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
0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0 |
2.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0 |
3.其他情形數 |
件 |
|
0 |
七、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
0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駁回訴訟請求數 |
件 |
|
0 |
2.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0 |
3.其他情形數 |
件 |
|
0 |
八、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
0 |
九、平臺、制度、機制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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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臺建設 |
— |
— |
|
1.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
1 |
2.開設政務微博、微信數 |
個 |
|
0 |
(二)制度建設 |
— |
— |
|
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總數 |
件 |
|
8件 |
其中今年新建制度數量 |
件 |
|
0 |
(三)基礎建設 |
— |
— |
|
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
1個 |
2.專職人員數(不包括公報及網站人員數) |
人 |
|
0 |
兼職人員數 |
人 |
|
2人 |
3.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
0 |
4. 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
4次 |
5. 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
3次 |
6. 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
120人 |
填報說明:
1.此表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通用,各部門和單位對不涉及的事項不用填報。
2.表中統計數不得空項,沒有填“
3.表中第4列內容為需要說明的情況。
4.統計截止日期為
5.有關指標說明可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2號)文件。
來源:
撰稿:
校對:
一審:
二審:
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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