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2013>市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牡丹江市氣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此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由工作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牡丹江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各項要求,通過制定實施方案和相關辦法進一步明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組織機構、工作程序,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工作措施,堅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確保了公開內容的全面具體、公開程序的嚴密規范、公開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斷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進了依法行政,充分發揮了氣象工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工作概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認真貫徹上級部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認真執行《條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實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領導,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根據《條例》和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我局確定由辦公室牽頭,行政執法科協同參與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加大推進和協調工作的力。
(二)認真完成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我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制定了《牡丹江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牡丹江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通過政府門戶網網站向社會公眾發布。
(三)加強宣傳,注重提高操作技能。通過及時更新相關內容,不斷完善政府公開信息,并向牡丹江市政府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就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要求和規范、政府公開信息的梳理填報等進行求教答疑,提高了實際操作技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自《條例》實施以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正常開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內容方面,依照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將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進行了主動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為方便社會公眾查詢了解我局相關的政務信息,本局在牡丹江市政府門戶網站上開通了依申請公開專欄進行依申請公開,對部分不予公開的相關資料則按照規定未予公開。2013年,收到社會群眾通過“局長信箱”發來的關于詢問天氣信息、氣象服務等方面的信息共2條,我局均在第一時間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限時答復。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的情況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局目前沒有行政性收費。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我局公開政府信息16件;受理和答復依申請公開0件;2013年汛期全市共發布各類預警信息141次,發送對象累計達50000多人次。共發布決策服務及重大天氣報告100余次,市、縣領導批示11次。沒有發生群眾申請行政復議、質疑、投訴、訴訟等問題。
六、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及時性以及制度建設方面仍需進一步推進。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緊密結合我局實際情況,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意識。繼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教育,認真學習《條例》及相關文件,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知識,切實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重大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公開理念,切實增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健全主動申請和依申請公開等工作細則,加大落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年度報告制度、監督和考核機制等力度,不斷提高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三)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梳理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細化分類、規范表述,特別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相關配套的規章制度的實施在做好各類信息公開,使信息公開內容更加符合群眾的需求。
(四)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加大技術、資金、人員投入,充實網站功能,強化在線服務,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重要作用。
2014年3月14日
來源:
撰稿:
校對:
一審:
二審:
三審:
關聯稿件: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