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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鏡泊湖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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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鏡泊湖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3年度鏡泊湖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現公布2013年度鏡泊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五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公布于鏡泊湖管委會政務網站(http://www.jingpohu.gov.cn/index.asp)。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鏡泊湖管委會政務公開工作小組辦公室聯系。
一、概述
2013年,鏡泊湖管委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嚴格執行《條例》,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完善了公開載體,豐富了公開手段,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根據《條例》,制定了《2013年鏡管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確保各類信息公開按規定程序,及時公開。建立健全以委屬各機關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提供信息為基礎,由專人匯總收集各類信息,建立按規定程序辦理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拓展公開渠道和形式,充實公開內容,增加公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規范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大力推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
(二)創新形式,深化載體
為深化政務公開的載體建設,從實際情況出發,及時更新網站內容,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開展包括政務公開內容在內的評議活動。加大信息宣傳工作力度,及時將各階段工作以及景區工作進行信息宣傳,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認識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鏡管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條例》和《牡丹江市2013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
(一)公開成效
截至2013年年末,在牡丹江市政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0余條,通過本單位官網主動公開政務信息213件。通過推行政務公開,使鏡管委內部形成了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務氛圍,進一步增強了鏡管委人員的工作責任感,促進了機關及景區行政、執法、服務的水平,提高了辦事效率。
(二)信息公開分類
2013年,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類別包括機構職能類信息、政策、規范性文件類信息、規劃計劃類信息、行政許可類信息、重大建設項目。
(三)信息公開方式
(1)通過牡丹江市政府網站公開
(2)通過鏡泊湖管委會官網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止2013年末,未收到公眾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截止2013年末,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鏡管委的政務公開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仍存在許多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意識不強;二是信息公開制度不夠健全;三是信息公開范圍有待擴展等問題。
2014年,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我委政務公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要提高工作人員素質。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培訓和教育,使委機關工作人員強化群眾觀念和服務意識,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適應政務公開的需要。
2、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對公開的形式、內容、時限、程序、監督和運行機制等進一步規范,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強化政務公開的規范運作,全面提升政務公開的檔次和水平。
3、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務形式。對外服務窗口部門,要創造條件實施最周到服務,所有工作人員都要掛牌上崗,持證執法,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4、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的監督力度。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監督檢查,堅持把政務公開與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將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深化,不斷提高,使之真正成為推動我委工作質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礎性工作。
鏡泊湖管委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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