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2012>市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牡丹江市水務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牡丹江市水務局2012年政府
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3年3月19日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務公開辦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按照《2012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緊密結合我局實際,創新公開形式,突出公開重點,完善公開機制,較好地完成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果。現將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和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一、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完善了行政權力清理。依據《牡丹江市政務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經多次清理,并經市政府確認,我局46項行政權力、28個(類)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17個(類)行政審批、審核示范文本和內部權力審批流程圖,全部在政府政務公開網站向全社會公開并加以完善。
2、政府信息公開及范圍。一是將工作職能、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電話號碼、局機關各科室職能、科室主要負責人及電話號碼在市政府政務公開網站上公開并及時更新。二是將我局水政違法案件處罰情況和發文目錄在市政府政務公開網站上公開。三是將清理后的全部審批、審核、處罰、收費等行政權力在政府政務公開網和我局網站上向全社會公開。四是將七項行政執法工作紀律、25條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規定和四項服務承諾全部在政府政務公開網上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務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行政復議和訴訟情況
本年度我局未發生復議、訴訟情況。
二、2012年主要工作
(一)從強化基礎工作上抓好政務公開。
我局領導非常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成立了由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擔任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并按牡丹江市政府要求,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了市直部門和各級黨政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全年共召開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專題會議一次,領導干部政務公開工作專題討論會議兩次。印發政務公開工作的水務信息三期。
(二)從行政審批工作上抓好政務公開。
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將七項行政執法工作紀律、25條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規定和四項服務承諾在市政府政務公開網上或水務局網站上公開。將市區主要行政審批事項全部歸集到市行政審批大廳,做到一個窗口辦公,一站式服務,全年共受理行政審批54項,辦結54項。
(三)從利民便民、服務社會上抓好政務公開。
把群眾訴求作為第一信號,認真解決城鄉居民涉水方面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我們設立了供水110、排水110、水務110和5部市長熱線電話,專門接聽和處理涉水各類投訴。全年共受理群眾供排水投訴2510次,處理率100%,直接答復1185次,提供服務1450項,處理滿意率99%以上。按照市政務公開辦通知要求,監督指導龍江環保供水有限公司開展好政務公開工作。并把自覺接受市人大、市政協和各界群眾監督作為抓好政務公開的重要環節,2012年共答復和處理市人大、市政協提案議案12件,辦理結果滿意率為100%。全年共下發征求意見函100余份,聘請了10名行風監督員,多次走訪直屬單位、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聽取對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四)從水利業務上抓好政務公開。
一是將水務項目建設公開。我局重要水利工程均做到項目法人代表專職,內設機構健全,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配備合理,招標都在省水利工程招投標中心進行,并有紀檢、財政人員參加。二是機關財務和工程財務公開。將工程財務每年一次,機關財務每半年一次分別在工程建設指揮部和機關內公開。將上級各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整改意見在機關干部會上通報。三是提拔干部公開。2012年全局共有6個中層領導崗位進行了調整,嚴格按照中組部和市委組織部規定的程序,對擬提拔的干部進行競聘、推薦、考核和任用。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結今年以來政務公開工作,我們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第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第二,信息公開形式還需進一步豐富,內容還需進一步完善,網上便民服務系統還需進一步加強。第三,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上還缺乏創新,信息時代已經來臨,我們要充分利用好網絡這一平臺。需進一步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人員自身素質。
四、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完善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強化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和便民服務中的功能。二是進一步辦好水務局政府信息網站,提高群眾的認知度和認可度,及時、準確公布各項信息,方便群眾了解水務局各項工作動態。三是要加強對局直各基層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服務及督促檢查工作,做到職能公開、服務公開、審批公開、收費公開。并認真接待、解答、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四是堅持每月向市公開辦報送一次執法結果,促進行政執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五是在抓好原有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基礎上,凡是涉及社會和群眾利益的決定、通知、辦法、制度等相關文件,在不違反國家保密政策的前提下一律向社會公開。
來源:
撰稿:
校對:
一審:
二審:
三審:
關聯稿件: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