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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司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作者:牡丹江市司法局 加入日期:2012-3-26 14:08:20 查看人數:229 | ||
引 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由牡丹江市司法局編制的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收費、減免情況,復議、訴訟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數據統計時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以下是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概況: 1.不斷加強網站建設。主要抓好牡丹江司法行政門戶網站的改版升級,以服務公眾為中心,加強信息公開,提高網站在線辦事能力,強化安全技術保障,完善網站管理機制,切實發揮了政府網站在政務公開、為民服務、對外宣傳等方面的作用。 2.及時更新《牡丹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嚴格按照《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根據我局新公布政府信息等有關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牡丹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在我局門戶網站上進行更新。 3.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對于產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屬于應主動公開,哪些屬于不予主動公開,哪些屬于依申請公開,我們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核界定。相關科室及基層單位報送的信息先由科室負責人和基層單位領導初審,然后由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復審并提交分管局領導審核,再經本局審核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對社會公眾予以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 2011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到 100%,151條均在牡丹江司法行政網站公開。151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規類信息9條,占5.96%;業務類信息40條,占26.49%;綜合信息102條,占67.54%。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2011年未收到要求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進行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我局未因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引起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案件發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在內容深度和廣度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信息系統管理缺乏專門技術人才,目前沒有專職的專業技術人才;三是宣傳力度不夠,一些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知曉率還不夠高。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按照省、市的有關要求,圍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總目標,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加強學習培訓,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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