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部署,市政府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對2021年12月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清理結果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公布。
此次清理,保留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95件,修改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3件,廢止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8件。對已公布需要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各有關單位要在2022年7月31日前修改完畢并對外公布。
附件:1.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27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