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級工作專班牽頭單位:
現將《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督導考評問責工作專班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8日
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督導考評問責
工作專班實施方案(試行)
為切實發揮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督導考評問責工作專班 (以下簡稱督導專班)作用,根據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黑龍江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和《牡丹江市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精神,壓實牡丹江市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工作責任,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提升企業和群眾體驗感、獲得感,努力打造獨具特色的牡丹江營商環境品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新高地。
二、重點任務
督導專班負責優化營商環境督導考評問責工作制度的組織實施,督促完成我市專項行動確定的213項重點任務,以及根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動態調整補充的其他任務。
(一)制定督導考評工作計劃。圍繞督導考評工作重點任務,研究制定全年督導考評工作計劃(附件1),逐項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安排、落實工作責任,并按計劃推進落實。
(二)落實督導考評工作制度。按照《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督導考評問責工作制度(試行)》和《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工作制度》,結合督導考評工作實際做好細化落實,確保工作有序運轉。
(三)成立督導聯系工作小組。認真落實省委“四個體系”要求,切實發揮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督導考評問責工作專班統籌協調、監督檢查作用,進一步明確專班內部架構,工作專班下設2個督導聯系工作小組(附件2),分別由市委辦、市政府辦牽頭負責,成員由相應牽頭單位具體負責人員和優環辦人員組成,承擔日常工作推進督導任務。
(四)構建督導考評工作載體。建立“一冊兩表三單”,作為開展督導考評工作的重要工作載體和依據,并實行重點工作 臺賬式管理、項目化推進。
1.“一冊”(重點工作任務賬冊)。在1-19牡丹江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優化提升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工作措施基礎上,建立重點工作任務總賬冊,明確重點任務、工作措施、完成時限、工作進度、成果展示、考評要點,以及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等關鍵要素。
2.“兩表”(重點任務分解表、重點任務進度表)。建立重點任務分解表(附件3),實行星號管理、掛圖作戰。建立重點任務進度表(附件4),每月研判推進態勢,每季開展時序分析、通報任務完成情況,并進行動態調整。
3.“三單”(提示單、督辦單、約談單)。根據重點任務完成進度和質效情況,對工作推進組織不力、重點任務完成滯后的工作專班進行預警提示、掛牌督辦,對相關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員進行約談(附件5)。
(五)落實督導推進工作機制。聚焦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評價要求完成情況,實行“周簡報、月調度、季通報、年考評、常態化督導”推進機制,相關督導結果報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以及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
1.周簡報。每周以工作動態形式反映專項行動中工作專班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工作專班組長,并供各工作專班互學互促互鑒,共同提高。
2.月調度。每月調度一次工作專班工作進展情況,可圍繞全面工作落實、專項工作推進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采取召開會議、調閱材料、現場檢查、情況通報、約談問詢等形式,及時推動各項工作按要求完成。
3.季通報。根據“一冊兩表三單”數據分析,每季度“晾曬 ” 工作專班工作進展情況、完成質效、經驗做法和存在問題。6月、9月、12月調度會議,分別通報工作專班推進及排名情況和典型案例,交流經驗、反思差距;12月調度會議總結全年工作,通報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4.年考評。通過全省營商環境評價和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檢驗工作專班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質效。
5.常態化督導。按督導考評工作計劃對專項行動和營商環 境評價重點任務,分類分組通過明察暗訪、“四不兩直”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督導,核實推進情況,并督促問題解決。由督導聯系工作小組負責。
(六)落實考核評價機制。2022年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考評,按照《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考評實施方案》實施,考評情況報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以及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重點考評專項行動任務完成質效、動態調整目標任務、研究制定創新性改革舉措、按規定要求及進度參與“擂臺賽”活動,以及專班工作制度機制建設和運行等情況。
(七)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按照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責任追究制度規定,對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等重點工作部署不力,嚴重影響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整體工作進度質效、造成惡劣影響的黨的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將失職失責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八)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及時發現、總結工作專班在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評價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新聞媒體和內部信息載體,積極復制推廣并強化宣傳,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示范帶動作用。
三、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在督導專班組長、副組長領導下,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辦、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市營商環境局要充分發揮牽頭單位作用,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強化工作督導,加力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任務落地生效。專班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責任分工,市委辦、市政府辦牽頭負責日常督導工作,市委組織部和市營商局牽頭負責督導考評工作,市紀委監委牽頭負責監督問責工作。
(二)強化工作推進落實。督導專班要嚴格落實《牡丹江市優化營商環境督導考評問責工作制度(試行)》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監督工作專班不折不扣落實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評價各項要求,客觀公正組織考核評價,嚴肅查處、及時移交問題線索,推動年底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三)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督導專班要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堅持求真務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和保密等紀律要求,自覺接受監督,確保督導考評工作規范、公正、高效、透明。
附件:1、督導考評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