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試行)》和《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4日
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
(試行)
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二條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 考核對象包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組成部門。
第四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組織領導情況。是否指定或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是否明確有領導主管、有專人負責。
(二)制度規范化情況。推進工作是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程序開展;是否遵循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是否遵循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編制情況。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是否具體、全面;是否在政府門戶網站和相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公布;是否及時更新。
(四)公開的范圍情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是否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要求;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具體全面、符合實際、沒有漏項;是否存在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問題。
(五)公開的方式和程序情況。政府是否設置信息公開場所,并配備相應的公開設施、設備;行政機關是否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是否在有效時間內公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是否違反規定收取費用;是否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發生因政府信息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而造成的事故、群眾投訴、行政復議。
(六)監督和保障情況。是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是否按時編制、公布年度工作報告;是否依法實施責任追究;各縣(市)區政府是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目標管理。
第五條 考核形式包括聽取匯報、查閱有關資料、現場查看、參考社會評議結果等。
第六條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檢查、半年抽查、年終考核。
第七條 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優秀:組織機構健全、領導責任明確;公開范圍全面,重點突出;公開內容齊全,明確具體;公開制度完善,執行到位;公開效果顯著,群眾評價滿意。
良好:認真執行政務公開各項規定,組織機構健全,有專人負責,取得較好成效,群眾比較滿意。
基本合格:能夠執行政務公開各項規定,取得一定成效,群眾基本滿意。
不合格:未能執行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工作不落實,群眾不滿意。
第八條 對政務公開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檔次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被評為不合格檔次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其及時整改,整改結果報市政府辦公室。
第九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監督與群眾監督、內部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體系,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實現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工作的透明、廉潔、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以黨的群眾路線為指導,緊緊依靠群眾,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置于群眾監督之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要求。
第三條 社會評議的內容是對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價,包括應公開的內容是否公開、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公開的成效等。
第四條 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或向廣大服務對象發放征求意見函的形式,獲得社會各界及廣大服務對象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要充分利用社會評議活動,促進政府信息公開的逐步完善,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
第六條 社會評議活動由市政府辦公室根據需要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