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關于促進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7屆2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30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關于促進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
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促進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部署要求,突出做好全市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提振市場信心,增強發展預期,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圍繞“4321”目標任務,加強項目儲備,細化工作目標和責任分工,落實省級重點項目“首席服務員”制度,委派專人駐企服務,通過代辦幫辦、聯審會辦等有效招法,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對3月底前完成項目前期、上半年開工建設的省級重點項目,按省政府獎勵資金分配方案予以獎勵。〔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提高審批效率。提高審批效率、簡化審批流程、嚴格執行并聯審批制度,扎實做好立項、選址、土地預審、兩評一案、環評、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許可等項目前期工作,依法運用好“一會三函”、容缺審批、承諾即開工等一批“放管服”改革成果,推動重點項目盡早開工。〔責任部門: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重點項目開工。利用冬季時間,組織重點項目做好年度施工計劃、提前備工備料、設備采購等各項準備工作,科學調度施工人員和機械,推動在建項目加快室內裝修改造和設備采購進度,對提前復工、快速形成實物工作量的重點項目,將參照省政府獎勵資金分配方案予以獎勵。〔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項目資金保障。逐個項目建立要素保障清單,協調相關部門全面加強要素保障,積極為項目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政府一般債券、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積極組織銀企對接活動,引導銀行、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參與項目建設,利用好國家和省級層面支持政策,優先落實省級重點項目用地、用林、用能指標,推動項目早日復工。〔責任部門: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規上工業達產達效。全力以赴保障企業生產運行,助力企業穩產增產,對運行情況良好、有增長潛力的企業進行重點關注,力爭更多工業企業生產全線飄紅。對當季實現工業產值1000萬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企業,按增量的1%給予獎勵,每季度每戶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部門:市工信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助企紓困解難。認真落實領導包聯全覆蓋、企業(項目)全覆蓋、意見征詢全覆蓋,重點推進落實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及小微企業包聯工作,做好綜合協調,按照“密切聯系企業、解決企業訴求”的工作原則,通過現場走訪、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促進包聯工作不斷深入。〔責任部門:市工信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激活社會消費潛力。搶抓全省發放6億元政府消費券機遇,及時掌握溝通消費券發放情況,在元宵節期間組織全市批零住餐限上企業開展政府消費券發放活動,適時組織開展“汽車展”“家電節”“美食節”暨發放政府消費券活動,促進汽車家電、年貨百貨、節慶餐飲等消費持續升溫。〔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全面恢復。圍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開展定向、精準調度,逐戶走訪、包片服務、深度挖潛,有效推動限上企業持續擴容,對符合省獎勵條件的年度新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限上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30萬元,全年力爭新增限上企業30戶以上,加快恢復人民生活“煙火氣”。〔責任部門: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持續提升市場主體準入便利度。按照省政府政策要求,創造條件鼓勵早市、夜經濟、路邊攤等發展,在我市權限內對靈活就業人員免收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費等一切費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實施改革。落實“多證合一”改革要求,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納入“多證合一”改革范疇,實行“一照一碼”管理。對住所(經營場所)實行負面清單動態管理,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可選擇自主申報承諾制形式進行登記。實施“全程網辦”“一網通辦”“一次辦結”。實現納入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辦理的事項一個環節、一套材料辦理,辦理時間壓縮至0.5個工作日。〔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營商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汽車消費拉動作用。鼓勵域內限上汽車銷售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促銷活動,鼓勵企業采取購車附贈加油、保險消費券等措施加大促銷力度,協調中石油、中石化、遼河石油等大型油品銷售企業與限上汽車銷售企業合作,開展“捆綁式促銷活動”。〔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組織景區開展免首道門票活動。加快制定我市國有A級景區6月30日前免首道門票相關措施,鼓勵全市12家國有A級旅游景區實行首道門票免費政策,按首道門票游客量額度給予20%-50%比例資金補貼,政策比例由景區所在縣(市)區政府確定后給予補貼。〔責任部門:市文旅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促進旅游業繁榮發展。全面落實“引客入省”獎勵政策,組織全市旅行社積極申報省級獎勵資金。設立“引客入牡”專項補貼資金200萬元,牡丹江市區在冊51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可依據《牡丹江市“引客入牡”獎勵辦法》申報補貼。各縣(市)參照牡丹江市區獎勵辦法,自行制定引客獎勵政策。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責任部門:市文旅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建立簡明快捷旅游維權通道。深入實施涉旅投訴先行賠付制度,不斷優化賠付流程,保障100萬元旅游誠信基金,確保當游客需要維權時,迅速啟動賠付機制,切實維護游客合法權益。〔責任部門:市文旅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支持電商企業加快發展。搶抓后疫情時代消費復蘇有利契機,廣泛開展各類線上促銷活動,促進企業網絡零售額加快增長。按照省獎勵政策規定,對電商企業地產品網絡零售額達3000萬元以上、同比增長10%以上并在當地入統納稅的,在申報年度內對新增網絡零售額按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貼。〔責任部門: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支持我市企業開展國際貿易。積極對我市外貿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鼓勵當地外貿企業開展外貿業務,按照省政策措施要求,對我市經濟和就業達到一定貢獻的企業,給予企業用于開展外貿業務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和融資貸款利息不超過50%的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執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部門: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鼓勵金融機構為“保交樓”專項借款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支持。全面落實金融支持房地產“16條”政策,加大部門協調力度,積極組織金融機構與當地有融資需求的房地產企業和項目對接,重點支持已獲批的專項借款項目新增配套貸款,防范化解房企風險,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加快復蘇。〔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引導金融支持房地產業發展。加大對金融機構指導力度,研究制定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首套房貸利率下限政策。制定“帶押過戶”具體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服務,保障在押房產依法轉讓。2月份,開展二手房“帶押過戶”試點;3月份,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業務,活躍二手房交易市場。〔責任部門: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建局、牡丹江銀保監分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科學調配房地產行業供給。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促進牡丹江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保證用地供應平穩有序、優化項目規劃建設,在支持居住用地、商業商務用地兼容比例以及項目分期開發建設、新出讓地塊土地出讓金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支持企業融資,減輕開發企業融資壓力,有效化解已售逾期難交付項目“保交樓”難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幫助企業紓困解難。〔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牡丹江銀保監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疏解企業資金壓力。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支持新開工房地產項目以銀行類金融機構出具的銀行保函形式落實應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持開發企業在提供雙倍抵押資產的情況下,緩交配建廉租房貨幣抵頂資金。〔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適當降低商品房預售標準。2023年1月1日以前取得土地使用權、未辦理商品房預售手續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照《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1號)文件規定的“按照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執行。具體執行新標準:多層建筑主體施工達到計劃建設層數的50%、高層建筑主體施工達到計劃建設層數的40%。〔責任部門:市住建局負責〕
(二十一)積極落實商品房銷售扶持政策。多措并舉、延續制發《2023年牡丹江市居民、二孩三孩及農民進城購房享受補貼政策》和通過發放“購房消費券”的方式,開展線上線下商品房銷售專場,鼓勵引導各類人才、援疆援藏人員、教師、新市民、消防干部、退役軍人、進城農民以及外阜人員來牡購房,支持居民合理購房需求,滿足剛性和改善性家庭購房需求。〔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力度。在確保房屋抵押物價值的前提下,結合我市實際,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不受房齡限制,職工家庭貸款最高上限80萬元。〔責任部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
(二十三)實行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政策。在建項目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緩繳一個季度,到期后企業應當及時補繳,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推進聯合驗收、工程質量保證金緩繳及保函(保險)形式等工作,切實為項目建設主體做好服務、減輕負擔。堅決杜絕建設單位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質量保證金。加強日常工程實體質量及參建方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防范工程質量通病和質量缺陷,全面提升工程質量水平。〔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減半收取個體工商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減半收取個體工商戶電梯、鍋爐、鍋爐水(介)質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用,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對全市涉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減免政策的個體工商戶進行梳理,全面做好減免政策宣傳工作,對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要認真指導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個體工商戶使用特種設備安全。〔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全面落實省支持政策,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提高政府采購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對中小微企業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總額30%以上提高到50%以上,對小微企業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總額50%以上提高到70%以上。政府采購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加快在政府采購平臺系統內設置模塊,完善采購人制作招標文件功能。〔責任部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推進企業紓困貸款周轉金助企紓困。延長實施企業紓困貸款周轉金政策,支持我市中小微企業和重點企業按時還貸續貸,幫助解決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執行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階段性降低周轉金手續費,減輕企業倒貸續貸財務成本。對2023年7月31日前新發生紓困周轉金業務的企業,周轉金手續費按照日萬分之0.5的優惠費率執行,對“專精特新”“小巨人”“四大產業”(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創意設計)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免收手續費。持續引導協調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企業倒貸續貸,發揮金融機構渠道優勢,及時將需要貸款周轉金支持的企業,推送給貸款周轉金受托管理機構進行對接。〔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牡丹江銀保監分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對小微企業貸款實行延期。全面落實省支持政策,對2022年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采取“政策傳導+業務培訓”相結合方式,引導金融機構緊抓政策窗口期,落實政策,緩解中小微企業資金周轉壓力。〔責任部門: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實施“雙穩基金”擔保貸款延期還本、延期投放。將符合條件的存量“雙穩基金”擔保貸款,申請延期還本時限延長至2024年1月31日。對2022年啟動的新一輪省級“雙穩基金”擔保貸款投放期延長至2023年5月31日。繼續對階段性延期還本、延期投放政策進行廣泛宣傳。收集有融資需求的企業名單,更新融資企業庫并同步向銀行機構推薦。持續監測“雙穩基金”擔保貸款到期情況,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做到應延盡延、應貸盡貸。加大對各銀行機構考核力度,每周對貸款發放情況進行統計、排名、通報,督促銀行機構加大投放力度、提升投放效率。〔責任部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牡丹江銀保監分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大小規模納稅人征稅減免力度。全面落實省支持政策,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執行期至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責任部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采取線上線下、服務大廳現場和一對一連線等宣傳輔導方式,編撰印發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明白卡”,對臨界免稅收入的納稅人由網格員采取“一對一”逐戶對接新政策,有針對性開展提示提醒和輔導工作。克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收優惠出臺滯后時間差的影響,對政策出臺前已實現銷售收入的納稅人逐戶篩查核實,對存在應享未享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及時進行更正,有效減輕小規模納稅人稅收負擔,促進小規模納稅人持續發展。〔責任部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發揮領導包保機制作用,包保領導及時帶政策到企業,確保政策措施宣傳傳導到位。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入企業和項目現場,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同時,利用政府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等渠道進行宣傳,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家喻戶曉、應享盡享。
(二)推動政策精準落地。堅持“快、準、實”的工作推進標準,最大限度縮減工作流程,政策兌現過程有關責任部門要全程跟蹤介入,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確保政策措施“直達快享”“免申即享”,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發展信心和底氣,提振全市上下抓經濟促發展的精氣神。
(三)持續全程跟蹤問效。各項政策措施落實過程中,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與能力作風建設相結合,納入“四個體系”統籌推進,強化責任擔當和評估督導,對政策落實緩慢或執行不力的要及時通報、督促整改,對政策落實得力的要樹立正面典型,加大宣傳和獎勵力度。
抄送:市委各直屬單位,軍分區,師院,醫學院。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