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政辦綜〔2024〕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部署,市司法局會同市政府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2023年8月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清理結果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公布。
此次清理,保留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3件,修改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2件,廢止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3件。對已公布需要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各有關單位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修改完畢并對外公布。
附件:1.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7日